日本商务签证介绍
1、赴日目的
在中国具有职业活动的基础,而且,短时间滞留日本进行以商务为目的的业务联络、出席会议、商谈、签合同、售后服务、宣传、市场调查等所谓的短期商务活动。(注)不允许在日本进行取得收入的经营活动以及收取报酬的活动。
2、停留期和有效期:15-30天,有效期3个月,多次为1年,3年,5年,停留天数有15天,30天,90天(多次签证的有效期原则上为3 年,停留天数为90天。但审查结果也有可能有效期限为1年。希望申请有效期5年的申请人,请详细明记申请理由书。发给企业相关人员家属的多次签证,原则上 有效期1年、停留天数为30天。)
3、无需面试
4、办理所需工作日:7-10个工作日,最终领馆确定
5、(一年累计停留不能超过180天,是否给付领馆决定)
6受理条件:
工作地为上海,:户口簿上的服务处所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现在工作单位名称一致不是上海户口的,在提供户口簿的同时,必须提供上海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户口簿上就不需要更改,并提交居住证副联的复印件。且居住证要满半年,不满半年公司开说明。
另,需要到办理机构提供“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原件,服务处所和申请签证的工作单位一致,并且由办事机构敲章,不满半年公司开说明。对象所属企业的范围在中国的日系企业商工会议所以及各省市的日本商工会会员,且该企业在本国具有经营基础或联络方式的企业。
(注)日系企业包含驻在员事务所;与日系企业日方的出资比率无关。
所需材料:
中方材料:
1.护照
2.在职证明(一定要有开具的日期,并加盖公章,并注明进入公司的时间及担任的职务) 注意:如户口本上服务处所这栏写有(对外服务中心)等,实际上是派遣到个单位的情况下,需在在职证明中说明
3.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要有最新的年检章)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还要提供外商批准证书如果是医院、学校、政府、国有企业还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是分支结构只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服务处所和申请单位一致)
5.照片1张彩照白色背景六个月以内长4.5CM*宽4.5CM-3.5CM
6.如果申请多次签证,需提供申请多次签证理由书
日方材料:
1.身元保证书: (原件)保证人的名字一定要在“法人登记簿誊本”或者"会社四季报"或者“团体概要说明书”或“简介”上保证书上一定要有公司公章,实在不行就法人章
2.招聘理由书(原件)
3.滞在予定表(原件)
4.法人登记簿誊本会社四季报团体概要说明书简介履歴事项全部证明书决算报告书(最近三个月,至少提供2项,可以复印件)
5注意:1.大学教授邀请时用“在职证明”代替。
6.日本商工会会员名簿中该公司部分的复印件(在华日资企业)
7.注: 1签证处可能会要求您提供清单中未列举的材料以便更准确地审核您的申请2仅可受理上海公司工作的客人,外领区客人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3. 其他城市注册的公司在上海办事处工作的客人,提供上海办事处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其他材料不变。
申请日本商务多次签证条件(至少满足一项):
1.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
1)、中央企业
2)、各省级政府直属的国有企业 *提交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名单
2.上市企业(包括在第三国以及地区上市的企业)
*该企业上市情况的相关资料
3.管辖区内各市日本商工会(包含各市日本商工俱乐部)会员的企业并且在日本有经营场所或联络处的日资企业(包含驻在员事务所)
*提交【日本商工会】会员企业名单中该公司记载项页的复印件
*日资企业的商工俱乐部会员企业等日本国的法人邀请中国人时,仍按原有材料可以受理
4.有日本上市企业投资的合资企业、分公司、分店等
*四季报复印件等日本上市的企业相关资料
*该日本上市企业在中国投资企业的相关资料
5.和日本上市企业有频繁业务往来的企业
*四季报复印件等日本上市的企业相关资料
*于日本上市企业签售合同的复印件,或者与其交易发票的复印件等可以证明有频繁业务往来的相关资料
*有日本上市企业,或者所属管辖区内日本商工会(日本商工俱乐部)会员企业在日本企业在中国事务所出具的【频繁业务往来的说明资料】(也可以在【招聘说明书】中注明有频繁业务往来)
不符合1——5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多次签证的条件,要向其说明希望提交一次签证的申请材料。说明的基础上,如申请人还是希望申请多次签证,在告知其可能不被批准的基础上向本馆提出申请。
日本商务多次签证办理条件
特别备注:
1.使馆签证正常签发时间为7-10个工作日。如接日本外务省通知,也可能延期或取签当日停发。
2.凡本人或有直系亲属曾在日本滞留不归的,恕不受理。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拒签的后果自负。
签证申请时,除特别注明外,请提交以下材料的原1份。另外,申请时除护照外其他提出的材料不予退还。
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请确认从申请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赴日预定日(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能确保5-6工作日后再提出申请(“申请日”是指签证申请代理机构将申请材料送进本馆之日
审查结果如无问题,从申请日次日起算,(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第5个工作日发放签证。
不用惊慌,只要你没有犯刑事罪行,在日本签证过期而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是不会被罚款的。
如果你签证过期不是很久的话,如一个月内的,你可以带齐全部有关又有用的文件,
到当地的入国管理局去说明情况;一般都会通融的,入国管理局一般都会给你14天的“申请中”考虑期,在会谈中、你自己应该可以知道是否还有得到签证的机会,这时,才决定是否有需要继续在日本居留了。
如不希望继续在日本居留,那就可以准备回国了,在14天后去再会谈,侥幸获准继续留下,那就喝酒庆祝去吧!万一、不准给于签证也没关系的,那就领回护照,上面有14天的回国签证,买机票回国吧。
如果你希望继续在日本居留的话,那就别再管什么签证申请及回去入国管理局会谈了,
在这14天中马上搬家及换电话,继续打工赚钱去,在赚够了钱后又想回国做个“高级华人”的话,就带同你的保证人到大手町的入国管理局自首;你什么都不要说、就只说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懂,现在只是想要回国就可以了。因你这次是带同你的保证人到入国管理局,入国管理局不会扣留你的;只会在你的护照上盖个7天或14天期的回国签证印,您买机票回来就可以了!
如果以后想到别的国家,换了新护照就不会有什么影响。
日本签证新政策
1、对商务目的及文化、知识类人士发放的多次签证,不再要求提供赴日经历以及日本方面保证人的身元保证书。
2、针对个人游客申请的首次从冲绳、东北三县入境的3年多次签证,除了现有的具有充分的经济能力的人及其家人外,进一步放宽经济条件,对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且过去3年内有短期赴日经历的人及其家人也可以发放多次签证。并且之前一直不允许的家属单独赴日,也被许可。但停留期间由90日改为30日。
3、新增对高收入的个人游客发放多次签证。申请人的条件为“具有相当高收入的人及其家属”,并且对其首次赴日不限地点。多次签证有效期为5年每次停留期90日。而且申请人家属也享有单独赴日的权利。
日本签证新政策亮点:
3年多次签证从“具有充分的经济能力的人”放宽到“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面向“具有相当高收入的人”发放5年多次签证。究竟按照怎样的标准来划分这几类人群川-崎介绍,具体的数值是不能公开的,最终领事馆会根据申请人的各项指标综合考量。
新政实行后,之前申请的日本签证还有效吗
新政从1月19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办理的日本签证还按照之前的政策生效。如之前申请的3年多次签证,在有效期内停留期仍然是90日,只有新政之后办理的有效期缩短为30日。
另外,实行新政后,签证费用也发生了变化。据介绍,如办理3年多次签证的话,仍然是免费的但如果是办理5年多次签证,则要分两种情况,一种如果首次赴日是从东北三县入境,且最少入住一晚的话,签证是免费的;如果首次从其他地点入境,则收取签证费用400元。
上面都会写有效期,英文是:date of expiry,在这个日期之前入境,否则就失效了。一般来说,短期签证一个月、长期签证三个月。
签证到期日是最后入境日,签证有效期内入境即可。日本签证签证分为旅游签证,商务签证,探亲签证。签证有效期一般是90天(3个月)。旅游签证和商务签证最长可以有3年的有效期,具体有效期时间,和申请签证的类型有关系,签证上写多少就是多少时间的有效期。
日本签证有效期一般为90天,停留期为15天。有效期分为出签日到入境最晚时间和入境后停留时间。有效期是从出签当天开始算起,停留期是从入境后第二天开始算起。日本签证停留到期后就不可以再滞留日本境内,需再次出入境获得停留时间。如果有效期用完,就不能再次入境日本,需从新办理签证才可以。
“日本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提供年息50万纳税证明原件+基本材料,不限定前往日本的城市。
日本个人旅游签证,提供的材料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一般来说只要能提供工作证明,有房有车,有存款,基本上问题不大,并且无需缴纳押金哦,签证率近100%。
还能用以下两种情况去日本不需要签证:
一、本身已经在日本,并且已取得了长期在留日本资格的外国人,从日本出境(如归国等)一段时间后再入境日本是可以的,只要签证仍在有效期即可。
二、很多日本人的配偶是外国人,如果已经办理了配偶者签证的话也可以入境日本,但是尚未取得签证或签证过期的话也不能入境。
8月1日之后就不能去了,可以肯定。这是目前的政策。
尽管有的代办处说以签证为主,但是很可惜,出境时中国海关看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入境时负责审查事务的恰恰是发放在留的入管局,所以,以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时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