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绿卡
2.职业移民绿卡
此类别就是最常见的移民美国类别,一年有14万张绿卡,一共有5个优先分类。
3.特殊移民绿卡
此类别是给予世界各地宗教工作者、外派的特殊媒体工作者、一些特殊国际组织退休官员等人士。
4.政治庇护和难民绿卡
5.受迫害者
被非人道主义迫害奴役的受害者和被暴力犯罪侵害的在美受难人。
6.被持有美国公民或者绿卡家庭暴力的受难人
7.其他绿卡种类
比如绿卡乐透、古巴难民家属、海地难民家属、印尼难民家属以及其他。
8.落户绿卡
这个特殊种类是给自1972年1月1日至今一直在美国居住,未离境的人士。
中国公民移民美国最主要的移民方式是通过申请家庭绿卡(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绿卡。
一、家庭绿卡
根据美国移民法,亲属移民分为近亲亲属和优先亲属,前者不受每年的签证配额限制,而后者受签证配额限制。
近亲亲属仅指美国公民的近亲属,不包括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近亲属。具体来说,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以及年满21周岁的美国公民的父母。
受配额限制的优先亲属,分为以下4类:
(1)第一优先(FA):美国公民年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2)第二优先A类(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或是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第二优先B类(F2B)美国永久居民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3)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4)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继兄弟姐妹,以及被领养的养兄弟姐妹。
二、职业移民绿卡
此类别就是我们最常见的移民美国类别,也是未来美国移民政策倾斜的类别,一年有14万张绿卡。按照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分为5个类别。
第一优先类别EB-1:杰出人才(EB-1A),杰出教授或研究员(EB-1B),跨国公司高管/经理 (EB-1C)
第二优先类别EB-2:高等学位或具有杰出专业能力的人士
第三优先类别EB-3:专业人员、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类别EB-4:特殊人群移民
第五优先类别EB-5: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
其中,EB-1每年的签证名额约40,000个,再加上本年度其他优先类未使用的名额。EB-1无需申请劳工证,避免了漫长的等待,使得EB-1比其他优先类别的申请快得多,这也是EB-1的最大优势。
EB-1又划分为三小类别:EB-1A、EB-1B、EB-1C,EB-1A不需要美国雇主支持,而后两者则需要美国雇主支持。
EB-2每年的签证名额也是约40,000个,再加上本年度EB-1的剩余名额。在大多数情况下,EB-2的移民申请需要美国雇主作为呈请人,先为雇员办理劳工证。但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申请豁免劳工证,这通常被称为国家利益豁免(NIW)。
EB-3每年的签证名额约40,000个,再加上第一、第二优先类别未使用的名额。EB-3需要雇主全面支持,包括工作邀约和劳工证申请。
EB-3分为三类:
(1)专业人员(Professionals):申请人需要至少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士学位,并且是专业技术人员;
(2)熟练技术工人(Skilled Workers):申请人需要至少两年相关工作培训或工作经验,且不是临时或季节性的人员;
(3)非熟练技术工人(Unskilled Workers):申请人不需要两年相关工作培训或工作经验,且不是临时性和季节性的人员。
EB-4每年大约有10,000个签证名额。EB-4是针对宗教工作人员丶美国政府长期雇员等特殊工作的移民申请人。符合EB-4类别的中国申请人很少,多数申请人来自有较强宗教背景的国家,如印度和阿富汗等。
EB-5投资移民,每年签证配额约10,000个。此类别对申请人无学历、语言及管理技能或投资经验要求。但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投资额最低限度50万或100万美元
(2)为美国工人直接或间接创造至少10个全职的工作机会
(3)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
上述所有职业移民类别中,最适合中国公民的移民类别是EB-1A杰出人才、NIW豁免、EB-5投资移民,因为这几个类别都不需要美国雇主的担保,可以说不需要任何美国关系就可以在海外申请的绿卡。
一般而言,EB-1A比NIW要求要稍微高一些,但没有5-6年的排期。
美国fib,签证到2020年可以签证
2015年1月美国亲属移民排期表
F1: 2007年07月08日——(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F2A: 2013年04月15日——(美国居民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2B: 2008年04月01日——(美国居民成年未婚子女)
F3: 2003年12月22日——(美国公民已婚子女)
F4: 2002年03月22日——(美国公民兄弟姐妹)
F2签证是一年有效,多次往返的,你可以在这个期间任何时间使用的。
许多人容易和签证状态status有效期搞混,你第一次用了签证,你的F2 状态就开始了。
如果成功申请了签证,最好还是去一下,当然不去也没关系。
只是你下次申请美国签证的时候签证官可能会问一下你上次有签证为什么不去。
韩国F2是居住居留资格。
韩国居住签证分为永住资格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2-3) 和韩国国民的未成年外籍子女,或与韩国国民结婚的情况下出生的人(F-2-2)。区别是F-2-3为单次签证,而F-2-2为滞留期为一年以下,有效期为5年的多次签证。
韩国居住签证 F-2-3签发对象:与取得永住资格(F-5)者结婚, 并以同居为目的访韩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请条件:邀请方获得永住权(F-5)后经过3年以后可以邀请;申请人和邀请人具备长期一起居住的条件,方可申请签证。
F4签证排期非常长,提前办理无违法犯罪证明很可能会失效,无违法犯罪证明有效期是6个月,建议在排期到期后办理即可,毕竟现在开证明是很方便的,虽然各地政策不一样,但最长一般也不超过3天。
F-2签证俗称陪读签证,是颁发给F-1签证获得者的家属,包括配偶及子女,一般来说,该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不能申请F-2签证。
要获得与配偶或父母在美国聚会的签证,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他或她是F-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而且能够证明其赴美之目的仅为陪伴或探望主签证持有人。
持有F-2签证的未成年(21岁下)子女可以以本地居民的身份去公立学校就读到12年级,但不能以F-2签证就读大专院校。
等待面签通知的时间要取决于你签证类型(F1,F2A,F2B,F3,F4),一般来说要准备的相关资料有:无犯罪公证,出生公证,婚姻公证,面签预约表,体检报告,美国申请人的i864表或者W2表,DS260确认页。不会英语没关系,面试官会中文,并且还可以要求配备翻译。另外6月的F4只前进了一周,F2A倒退了一年多,只有F2B速度较快,看来美国进一步加强了移民限制,祝你好运。
美国绿卡每年必须在美国的停留时间每年不能少于三个月。
如果每年少于三个月,说明办绿卡的意愿和实际行为不符合,在美国没有长期居住打算,不排除下次再犯,吊销绿卡资格的可能性。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签证,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签证有效期最多两年。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可以马上就开始申请绿卡了。但前提是你的公司愿意在绿卡申请中为你担保。有的公司会拖一段时间才同意员工申请绿卡。
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了2021年6月份的移民排期。亲属移民排期继续缓慢推进,其中F1的递件排期有较大幅度推进。职业移民继续高歌猛进,EB-2和EB-3审批和递件均有较大幅度推进。而在数月原地踏步后,EB-5投资移民的审批排期也有小幅推进。下面来看下具体数据:
一、职业移民排期
表A: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s)
注: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
Other Workers:非技术劳工;
第四优先EB−4:特殊人员;
Certain Religious Workers:宗教人士;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A,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EB-1类别显示“C”,无排期;
EB-2类别排期为2017年5月1日,前进5个月;
EB-3类别排期为2018年9月1日,前进3.5个月;
Other Workers排期为2009年10月1日,前进2个月;
EB-4类别显示“C”,无排期;
EB-5类别排期为2015年9月15日,前进1个月。
表A是指有签证名额的排期。表A排期到了,就是说有一张绿卡名额可以分给你了。按照表A,对EB-5直投项目的投资人(人在美国境外)来说,其优先日在2015年9月15日(不含本日)之前,且I-526已经获批,会收到广领馆的面试安排通知;或人在美国境内时,可以在美国递交I-485转换身份申请。
表B:递交申请日(Dates for Filing)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B,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EB-1类别显示“C”,无排期;
EB-2类别排期为2018年1月1日,前进6个月;
EB-3类别排期为2019年1月1日,前进4个月;
Other Workers排期为2010年1月1日,前进2个月;
EB-4有名额,无需排期;
EB-5类别排期为2015年12月15日,无变化。
表B是递件排期,仅适用于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申请人;若申请人不在美国,则适用领馆处理,请看表A。国务院发布排期之后,通常几天之内移民局会表态本月是否可用表B。若你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表B排期到了,并且移民局表态当月你所在类别可以使用表B,那么你就可以递交I-485表格调整身份了。若表B不可用,则需要按表A的排期来递交I-485。
二、亲属移民排期
2021年6月表A: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s)
注:
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F2A:美国居民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2B:美国居民成年未婚子女
F3:美国公民已婚子女
F4:美国公民兄弟姐妹
根据亲属移民排期表A,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F1类别排期为2014年11月1日,前进10天;
F2A类别有名额,无排期;
F2B类别排期为2015年8月22日,前进1周;
F3类别排期为2008年9月1日,前进10天;
F4类别排期为2006年12月8日,前进1个月。
2021年6月表B:递交申请日(Dates for Filing)
根据亲属移民排期表B,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F1类别排期为2016年3月1日,前进5个月;
F2A类别排期为2021年5月1日,前进1个月;
F2B类别排期为2016年8月15日,前进54天;
F3类别排期为2009年8月1日,前进40天;
F4类别排期为2007年10月1日,无变化。
2021年6月签证公告详情: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legal/visa-law0/visa-bulletin/2021/visa-bulletin-for-june-2021.html
排期小知识【表A】绿卡最后批准日 (简称FAD)可简称「批准排期」,也就是绿卡可签发的日期,当表A日期前进到申请人的优先日期,申请人就可以拿到绿卡了。【表B】绿卡递交申请日 (简称DFA)可简称「递件排期」,意指申请人最早可以提交绿卡申请表(I-485)的日期,其进度明显快于表A。申请人I-797表格上的优先日与表B排期日一致时,申请人可递交I-485申请,I-485同时包含了返美证AP、工卡EAD申请。在表A与表B的这段时间差,申请者可以拿到AP和EAD合法登陆美国工作。当优先日与表A排期日一致时,移民局才会开始审理I-485以及发放绿卡。是否可以使用表B需要根据移民局当下的安排而决定。
为什么会有排期?
美国政府为了鼓励移民多样化,每年对移民的数量有限额,限额是按照申请人出生地国家来规定的。某个移民申请类别出现排期的原因是,该类移民申请的人数多于绿卡名额。因此,这段时间内规定的名额用完后,申请人需要等待下一个时段新的名额发放出来后才能继续申请移民程序。这个等待的时间就叫“排期”。